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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0-05-08 11:09   审核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为主。学院2001年独立升格为高职院校、2008年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成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学院是教育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8000人,开设纺织服装、商务外语、经济管理、机电工程、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生物与化学、信息工程、艺术传媒设计、汽车工程等11个专业群51个专业,其中有专业与本科高校实施“3+2”专本贯通培养4个,拥有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山东省智能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省工业设计中心、省行业技术中心等40余个市级以上教科研平台。学院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基地、潍坊市志愿服务学院、中非国际人才培训机构、省制造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省基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地。

学院近年来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建有东非(乌干达)国际学院,至今已与德国、澳大利亚等17个国家的126所院校和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2018年,学院在美国海湾州立大学建立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BSC工作站”,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的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专业获得教育厅批复,截至目前,学院与德国、韩国等高校举办了8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院是全国高职五所之一、山东高职唯一的国家海外考试中心,设有托福、GRE、韩语TOPIK、日语JLPT、英国剑桥BEC、国际IT等多个海外考点,为学生、社会人员参加海外考试提供服务。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凝聚了“产学研一体,职场化育人,国际化办学,现代化治理”的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了各类技能型人才7万余名。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普通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8人。其中正高级岗8人,副高级岗20人,中级岗位18人,初级岗位10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专职辅导员30周岁)以下(1979年5月7日以后出生,专职辅导员1989年5月7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7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5月7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sdvc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初审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word版(附件2)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excel版(附件3),发至sdkjzyxy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联系方式”(如:辅导员1+马克思主义哲学+刘XX+138xxxxxxxx)。

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00至5月26日下午17:00,共15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之后,学校不再回复邮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接受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附件2);须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3)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5月7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证明(中文版),且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4)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对学生干部及中共党员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参见附件4、附件5)。

(7)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聘书、聘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8)对英语六级、专业八级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9)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证明,并同时提供劳动合同。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或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及高级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实务、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政策、公共基础知识三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30%和20%。

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5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通过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1)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及高级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专业建设的需要。

(2)初中级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不同,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

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其中钢琴教师岗采取试讲加专业测试的方式,试讲10分钟,专业测试采用弹唱结合的形式,曲目自定,时间5分钟。

实训教师岗位、实训管理岗位以及托福考试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15分钟,技能测试根据各自岗位确定时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动手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财务处、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是否符合岗位的需要。

(3)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及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中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通知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以调取人事档案的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学历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学院总量控制备案制职工,工资、福利等执行国家、省及学院有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536-8187401

地 址: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27房间)

邮 编:26105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附件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附件4: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5: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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