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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 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2020-11-02 15:50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 2020 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 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高等教育学》、科目二《高等教育心理学》和科目三《综合》,每科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科目一、科目二题型为单选题(共70题,每题1分)和多选题(共20题,每题1.5分),考试时间为50 分钟;科目三题型为单选题(共80题,每题0.5分)、多选题(共30题,每题1.5分)和判断题(共30题,每题0.5分),考试时间为70分钟。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方式为机考。

(二)考试安排。

1.第一次考试(11月21日、22日):设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5个考点。

2.第二次考试(12月12日、13日),设山东师范大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个考点。

考生按所在学校要求选择考点。学校不作统一要求的,考生可灵活选择考点。“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根据各考点机房数量与考生数量自动编排考场。每科目最多两次考试机会,缺考视为放弃当前科目当次考试机会。已参加两次考试但仍有不合格科目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二、考试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考试申请。所有考生须于11月1日至11月8日前登录“系统”提交考试申请,其中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人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参加2020年度岗前培训人员均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考试申请,未提交考试申请的考生,无论参加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考试都将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二)学校审核。管理员须于11月1日至11月9日前通过“系统”对本校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免考佐证材料是否符合免试条件。因申请材料不规范、相关信息有误,学校审核不到位而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后果由考生与所在高校承担。

(三) 考试报名与网上缴费。考试申请通过学校审核后,考生方可进行考试报名与缴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次考试报名与网上缴费:11月1日至11月8日。

2.第二次考试报名与网上缴费:11月25日至12月2日。

(四) 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3天,登陆“系统” 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缴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教师资格笔试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科目三不收费。为方便考生缴费,考试缴费程序按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考试费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鲁财综〔2014〕70 号)要求,通过网上银行收取,从网上报名系统上缴。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上缴省级国库,一旦支付无法退费,请考生务必谨慎操作。

四、考试成绩

机考提交答卷即公布考试成绩。全省第二次考试组织工作结束后,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可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五、工作要求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考试是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新入职教师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对严格教师职业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位参加考试老师请认真填写报考人员信息,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情况将作为检视师德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规处理,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科研与质量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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